#第二节 重点之误:戊戌变法研究以康梁为中心

郑大华、喻春梅在《近10年来(1998—2008)戊戌维新思潮研究综述》一文中指出:“历史研究的主体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再好的原材料也酿不出上等的琼浆玉液。”

康有为、梁启超等康党,一直是戊戌变法研究的重点人物,其变法理论一直是戊戌变法的研究中心。戊戌变法不仅被人称为“百日维新”,甚至被称作“康梁变法”。“我们研究近代史,研究思想文化史,特别是研究戊戌维新的历史,康有为是首要的人物。”⑽可见康梁在戊戌变法研究中的地位之高。

为什么在一百多年来,康有为能成为戊戌变法的首要人物呢?分析起来,大概有以下四个原因:

其一,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鼓吹者和参与人,在变法中起到过一定的历史作用,研究戊戌变法,自然不应绕过他们;

其二,康有为是戊戌变法中的“政治明星”“新闻人物”,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其三,因为种种原因,戊戌变法的当事人(特别是朝廷重臣)留下的第一手史料并不多见,而康有为及其党羽却撰写、发表了大量文章,比较著名的有康有为的《戊戌奏稿》、《康南海自编年谱》,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南海康先生传》、《三十自述》等,影响很大;

其四,变法夭折以后,康有为及其党羽长期在教育界、文化界、新闻界工作,“话语权”较大,桃李满天下,其思想观点代代传承,流传甚广,这是戊戌变法中的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可比的。

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近年来,经过孔祥吉、黄彰健、茅海建等学者的考证、揭露,人们开始对康梁的“变法理论”及其所发挥的实际作用有了新的更为清醒的认识。

首先,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的奏折,有绝大多数没有送达朝廷,也就没能在变法实践中具体运用,收到成效。比如,孔祥吉在《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一书中,详细考证了《戊戌奏稿》等书开列而实际并未进呈的书目有:《突厥削弱记》、《新学伪经考》、《春秋董氏学》、《法国变政记》等。陈凤鸣认为:“《戊戌奏稿》所载这五篇奏稿都不是康有为当时呈递的真折,其中有的可能是当时的草稿,或后来根据当时的提纲、摘记等追记重写的,有的则是后来适应新的形势伪作的。”⑾;医生开具的药方再高明,如果不被病人使用,怎样证明其疗效呢?以未送达的奏折作为立论基石,反复证明康有为在变法中的地们重要,无疑于痴人说梦,满口胡言!遗憾的是,数不胜数的专著,就是围绕着康梁记赝品展开论述的……同理,康有为的奏折再多,送达不到朝廷,在戊戌变法期间,怎么能发挥具体作用呢?不过是废纸一张!

其次,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非常活跃,但当时社会各界上书言政、著书立说也很踊跃。康广仁在给朋友的信中生动地记述道:“伯兄召见后,上奏及见客益忙。夜又改定《法兰西革命记》、《突厥削弱记》、《波兰分灭记》,因频奉上命索取,故弟须一切照料,昼夜商榷。伯兄草文,皆夜深高卧,诵之于口,而弟笔之于书。其有宜商者,即与弟辨议。即写成折,夕上而朝行!故弟亦忙极不能行。”

有人统计,期间,康有为自拟或代他人草拟的折片约48件,其“弟子麦梦华曾有记录,认为康氏手撰奏折共63件”。孔祥吉在《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一书中,收录了康有为戊戌变法期间的奏折89篇、进呈编书序7篇。维新时段,康有为几乎是一天一折,一折数策,如此轻率言政,简直如同儿戏一般。

还应看到,康有为奏报到朝廷的奏折,较大一部分是帮别人代拟的。这些奏折有的是与别人讨论后所写,也有的是写出草稿后,经当事人修订、誊抄清楚之后才上奏的,并非代拟者一个人的思想。所以,将代拟奏折的功劳,就像秘书为领导代笔所写的文章那样,全都记在代拟人康有为的名下,也是有失公允的。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员秦国经在《戊戌变法与戊戌变法档案》中写道:“百日维新期间,新旧势力之间,帝党、后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他们交章上奏,一日竞达数十件之多。现存于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当时大小官员的奏折约有553件,具折的官员有290多人,覆盖中央和地方衙门有50多个。”⑿而茅海建坦率的统计是:“自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初八日(1898年2月28日)起,至八月十一日(9月26日)下令停止司员士民上书新规则,司员士民(包括中下级地方官)共有457人次至少递交了567件上书,其中226件有朝廷的处置意见,也有214件上送慈禧太后。”⒀可见,康有为上书不过是全国上书潮的一小部分,他所提出的变法主张,在别人的奏折中也多有提及,所以,不能偏听偏信,盲目地将光绪帝颁布的变法举措的建言之功不分青红皂白地记在康有为及其党羽的功劳簿里,而应该具体奏折具体分析,才更为符合客观实际,更有说服力。

据学者研究,1895年至1898年间,事关维新变法的著述相继问世,并形成较大规模。初版或重版的重要书籍有李提摩太的《时事新论》,孔广德的《普天忠愤集》,陈炽的《庸书》,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郑观应的《盛世危言》,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唐才常的《觉颠冥斋内言》,程佐衡的《时务摘要》,何启和胡礼垣的《新政论议》等。另外,林乐知编译的《中东战纪本末》,梁启超编的《西政丛书》,麦仲华编的《经世文新编》也很重要。林乐知编译的《中东战纪本末》,1896年初编八卷,翌年续编四卷,包括有关甲午战争的详细报道和时事评论,“对于当时亟欲救亡图存的维新派说来,客观上起着一定的警醒作用”⒁。事实上,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出版后,都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不但“顽固派”、“保守派”群起而攻之,就连一些“维新派”人士也纷纷表示“不敢苟同”,甚至站在对立面上提出严厉批评,康有为也因此声名扫地。可见,康有为的著作也不过是全国变法图书出版潮的一小部分,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将康有为的宣传之功估计过高。

第三,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理论和事迹,大都收录在《戊戌奏稿》、《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政变记》、《南海康先生传》、《三十自述》等著作中,但“《戊戌奏稿》所辑奏疏之内容多有改易,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⒂因此,在研究中,决不能将康、梁的著述作为信史,不加分析地进行引用。

更为重要的是,不能把“理论”与事实划等号,从“理论”到“理论”,不顾及“理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以“理论”作为判断进步、保守的唯一依据,这样的结论,就难免盲人摸象,信口开河。

比如说,废除八股、停开科举、兴建学堂,一直被认为是康梁变法的重要功绩之一。但是,联系实际加以分析,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八股之害,早就是人所共知的,明清两朝曾发生过多次争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记有:“余弱冠,即闻吴江布衣徐灵胎,有权奇倜傥之名,乾隆三十五年庚寅七月,买舟访之,一见欢然,年八十矣。灵胎尝有《刺时文》云:‘读书人,最不齐;烂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生计,谁知道变作了欺人技。三句承题,两句破题,摆尾摇头,便道是圣门高徒。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宋皇、汉祖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嘘唏。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教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就改进或废除八股而言,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郑观应的《盛世危言》等,都有详细论述;梁启超也承认,“即如八股取士锢塞人才之弊,李鸿章、张之洞何尝不知之,何尝不痛心疾首而恶之。张之洞且尝与余言,言废八股为变法第一事矣, 而不闻其上折请废之者,盖恐触数百翰林、数千进士、数万举人、数十万秀才、数百万童生之怒,惧其合力以谤己而排挤已也。”⒃

第二,废除八股操之过急,盲目取消过渡期,欲速却不达。废八股、变科举,不仅引起御史文悌、黄桂鋆等官员的强烈反对,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震动。似乎是一夜之间,数以万计的学子失去了通过科举获得功名的机会,数以万计的家庭多年来的“投资”全打水漂,“戊戌三月,梁启超等联合举人百余,连署上书,请罢八股取士之制,书达都察院,都察院不为代奏,书达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又不为代奏。当时会试举人,达辇下者,将及万人,皆与八股性命相依,闻启超等此举,均疾之,若不共戴天之仇,遍放谣言,几欲殴击(梁启超)。”“直隶士子至欲行刺”康有为。在这样尖锐的对立中,康有为等人不但不认真反思,做出适当调整,而是火上浇油,康有为再次为宋日鲁代拟奏折:“伏愿皇上持以毅力,勿为所摇,并申下谕旨,如有奏请复用八股试士者,必系自私误国之流,重则斥革降调,轻亦严旨申饬……”建议取消三年过渡期,进一步加快废八股、变科举的步伐,一蹴而就。

经过激进派的鼓噪,五月五日(6月23日),光绪帝又发布明诏:“著自下科为始,乡试、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为策论。”于是乎,朝野群情激愤,深受科举毒害的学子及其亲友,却变为反对变法的急先锋,无形中削弱了群众基础,给变法大业平添了巨大的社会阻力,这种激进的变法“理论”,能说是正确的吗?

康梁的其它建议,如“断发”、“放足”等,从长远来看,这些主张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些主张却超越戊戌年间社会普遍的认知水平,严重脱离时代。甚至有些建议,朝廷根本没有采用。康梁就通过媒体、集会等大造舆论,闹得满城风云,反而使社会各界信以为真,对变法产生了埋怨、抵触情绪。我们研究戊戌变法,怎么能抛弃当时的社会实际,以“应该时”“未来时”作依据,将历史当成面团而随意揉捏呢?

更何况“改元易服”“亦无其事”(张元济在《清史稿》关外本上的眉批),康有为的有些建议,当时未送达或送达后朝廷根本没采用;有的则是他事后补写的,即使思想很先进,但对于戊戌变法一毛钱的作用都没有,怎么竟成为他领导戊戌变法的真实证据呢?

戊戌变法的发动,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变法举措的施行,是各种政治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回到历史现场加以考察,就会发现,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并未真正办成几件实事,但由于他善于作秀,频出风头,好发“高论”,因此,一直牢牢地吸引着朝野目光,让人产生了“变法之策来自于康有为”的错觉,将其列为对立面,口诛笔伐,无意之中成就了“康有为是戊戌变法领袖”的虚名。康有为一意孤行,将错就错,“得志更猖狂”,他抛出的变法理论、举措不但数量更多,而且更加激进,直至策划政变,给戊戌变法最后、致命一击。犹如观看文艺演出,主角未必受欢迎,小丑常常让人难以忘怀。所以,我认为,不应对康梁“变法”的正面作用评价过高,更不应该再把康梁事后改篡《戊戌奏稿》等作为戊戌变法的研究重点。相反,研究者应该把目光从康党身上挪开,多看看光绪帝、李端棻、孙家鼐、张荫桓、翁同龢、袁昶、徐致靖、宋伯鲁、陈宝箴、杨深秀、刘光第、张之洞、陈炽、黄遵宪,乃至于荣禄、袁世凯等人在戊戌变法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这们才有可能真正认清戊戌变法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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