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乾嘉学派的哲学

乾嘉学派虽以经学考据学而见长,但对于哲学也不乏独到之处,尤其是戴震的哲学思想批判继承了理学的传统,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所发展,成为清代中期重要的哲学家。其他如章学诚、焦循、阮元也对哲学颇有建树,是乾嘉时期有影响的哲学家。

一、戴震的哲学思想

戴震早年师从江永。乾隆十六年(1751年)始补为休宁县学生。32岁因避仇而入京,广交纪昀、钱大昕、王鸣盛、王昶、朱筠等新科进士,以谙熟天文数学、声韵训诂和古代礼制而“声重京师”。尔后,他在科场上角逐不顺,屡次失意,遂南北作幕。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清廷开《四库全书》馆,戴震以举人特召入馆。不久,再应会试,依然落第。幸得乾隆帝恩准,特许他与当年贡士一道殿试,获赐同进士出身,官翰林院庶吉士。两年以后,在书馆中病逝。

戴震像

戴震的自然观以“气化即道”为基础。他认为,“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行亦道之通称。举阴阳则赅五行,阴阳各具五行也;举五行即赅阴阳,五行各有阴阳也。”[140]道就是行。行是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它们与阴阳构成自然界的实体,道则是气之流行,不离气,道气是统一的。“气化即道”实际上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本此,戴震阐述了气化的过程。他说:“阴阳五行之运而不已,天地之气化也,人物之生生本乎是,由其分而有之不齐,是以成性各殊。”“气化生人生物以后,各以类滋生久矣;然类之区别,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在气化曰阴阳,曰五行,而阴阳五行之成化也,杂糅万变,是以及其流形,不特品物不同,虽一类之中又复不同。凡分形气于父母,即为分于阴阳五行,人物以类滋生,皆气化之自然。”[141]在这里,戴震肯定天地万物,包括人类都是气化的产物。具体地说是气内部阴阳两方面和自然界各种事物不断“杂糅”的过程。但是“由于其分而有之不齐,是以成性各殊”,形成了不同的物种。这些不同的物种各有其特殊性,使其彼此相区别,从而构成了千姿百态的自然界,但究其本源,是阴阳气化的结果。可以说,气化生人生物,是从“一本”之气到自然“万殊”的过程。这是对张载气本论的发展。

在“一气分化论”的基础上,戴震探讨了理气关系,提出“理在气中”、“理在物中”的命题。他认为,理不脱离气而独立存在,理是天地阴阳之理。“天地、人物、事为,不闻无可言之理者也。《诗》曰‘有物有则’是也,物者,指其实体实事之名;罔非自然,而归于必然,天地、人物、事为之理得矣。”[142]这不仅说明理是天地、人物、事物之理,而且也揭示出作为事物必然性这一理的特征。戴震还根据“一气分化”的思想提出“分理”的主张。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亦曰文缕。理、缕,语之转耳);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143]他在肯定理的一般性的同时,也注意到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理,也即理的特殊性,正是事物之间理的不同特点才把事物相互区别开来,说明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戴震竭力反对程朱离开具体事物空谈理的主张,他说:“举凡天地、万物、事为,求其必然不可易,理至明显也。从而尊大之,不徒曰天地、人物、事为之理,而转其语曰‘理无不在’,视之‘如有物焉’,将使学者皓首茫然,求其物不得。”[144]理本来是天地万物、人物之理,程朱却把理从天地万物中分离出来,认为理是外在的永恒存在,这便陷入冥冥的抽象之中。这实质上是把理视为气的主宰,颠倒了理气关系。

戴震对道器观也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在发挥《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时说:“气化之于品物,则形而上下之分也。形乃品物之谓,非气化之谓。”又“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器,言乎一成而不变;道,言乎体物而不可遗。不徒阴阳非形而下,如五行水火木金土,有质可见,固形而下也,器也。其五行之气,人物咸禀受于此,则形而上者也。”[145]他把道理解为形而上,“气有阴阳”,是万物成形之前的混沌状态,器是形而下,为“有质可见”的万物成形以后的阶段。程朱把形而上和形而下“截得分明”,使理(也即道)脱离具体的器,作为世界的本源。戴震则否认道独立存在的可能性,指出道器不过是气分生天地万物前后两个不可分割的阶段,比程朱高明。发展了《周易》中的道器观。

戴震的认识论是以承认认识对象客观性、可知性为前提的。认识对象的客观性说明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可知性则表明认识主体有能力去认识世界。他说:“味也、声也、色也在物,而接于我之血气;理义在事,而接于我之心知。”在这里,味、声、色,以及理义都是客观的认识对象,而血气和心知则是人的认识能力,客观事物与血气心知相接触,血气心知便发挥其认识的功能:“口能辨味,耳能辨声,目能辨色,心能辨夫理义。味与声色,在物不在我,接于我之血气,能辨之而悦之;其悦者,必其尤美者也;理义在事情之条分缕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悦之;其悦者,必其至是也。”[146]他不仅肯定人能认识客观对象,而且还区分了两种认识能力:血气和心知。血气往往以感性具体为认识对象,是感性认识,心知则以理性为认识对象,属理性认识。他说:“心之精爽,有思辄通,魂之为也,所谓神也,阳主施者也。主施者断,主受者听,故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则思’。是思者,心之能也。精爽有蔽隔而不能通之时,及其无蔽隔,无弗通,乃以神明称之。”[147]在这里他论述了感性和理性两种认识能力的关系。“精爽”属血气,即感性,“神明”为心知,即理性。耳能听、目能视、鼻能嗅、口知味均属感性,虽说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但也有“各成其能而分职司之”、“精爽有蔽隔而不能通”等不足,这就要通过“学以扩充之,进于神明”,上升为理性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戴震在研究认识能力时注意到它的有限性和差异性,并以“火光之照”比喻:“凡血气之属皆有精爽。其心之精爽,巨细不同,如火光之照物,光小者,其照也近,所照者不谬也,所不照斯疑谬承之,不谬之谓得理;其光大者,其照也远,得理多而失理少。且不特远近也,光之及又有明暗,故于物有察有不察;察者尽其实,不察斯疑谬承之,疑谬之谓失理。”[148]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如同火光照物一样,由于远近不同,照到的清晰程度显然不同,最后所获得的结果也有差异。他看到主体自身状态对认识具有一定影响。主体自身状态(肉体的主要指认识器官,精神的主要指认知结构)使认识成为可能,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认识的发展,说明认识能力是具体的、有限的。在戴震看来,这种认识能力也是后天获得的。正如他指出:“以心知言,昔者狭小而今也广大,昔者暗昧而今也明察,是心知之得其养也,故曰‘虽愚必明’。人之血气心知,其天定者往往不齐,得养不得养,遂至于大异。苟知问学犹饮食,则贵其化,不贵其不化。记问之学,入而不化者也。自得之,则居之安,资之深,取之左右逢其源,我之心知,极而至乎圣人之神明矣。”[149]在这里,他一方面承认人的天赋存在着差异,另一方面肯定后天学习对人的才能具有重要作用。人的天赋差异极其微小,而智与愚的分野关键在后天“得养不得养”,如果后天重视道德修养、学问提高,就会由愚变智,达于圣人的境界,反之“任其愚而不学不思”,将一事无成。

在检验认识的是非问题上,戴震把孟子所谓“心之所同然”当成标准。他说:“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谓之义;则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见,非理也,非义也。凡一人以为然,天下万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150]以大家是否认同当成判断是非的标准,这对反对个人专断、一言堂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种观点仍然把真理标准限制在主观范围之内,不符合真理的本性。戴震还强调,获得正确的认识应消除私、蔽。在他看来,“天下古今之人,其大患,私与蔽之端而已。私生于欲之失,蔽生于知之失”[151]。这说明认识主体一味地追求物质利益而歪曲事实,以及认识上的片面性,是私与蔽产生的根源。那么如何消除私、蔽呢?他指出:“去私莫如强恕,解蔽莫如学。”[152]“恕”是一种道德上的修养,“学”属知识获得的途径,只有从道德修养和学习知识出发,才能克服人们的私和蔽。这里把正确价值观的树立与认知能力的提高看成是一致的。

在社会政治领域,戴震发挥儒家的民本思想。他说:“欲出于性,一人之欲,天下人之所同欲也。”[153]人的欲望本于人的天性,人人都有欲望,统治者就不应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为目的,而应该满足百姓的欲望,与天下人同欲。他认为想要达到与百姓同欲就必须行“王道”,施“人政”,具体内容是“省刑罚,薄税敛”,“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内无怨女,外无旷夫”,也就是说,在政治、经济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与民同苦乐,这便是他的理想政治。

二、章学诚的哲学思想

章学诚的自然观是以《周易》为基础的。他肯定“道之大原出于天”,说:“故道者,非圣人智力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也。”[154]意思是说,道即是天,天也即是道。天、道都是自然的事势,出于不得已,而强名曰“天”。章学诚由道进到理,论述理气关系,提出“理附于气”的主张。他说:“《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未有人而道已具也。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是天著于人,而理附于气。故可形其形而名其名者,皆道之故,而非道也。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155]理在事上还是理在事中,明清以来的学者有过争论。章学诚主张“理附于气”,表明他赞同理在事中,无论是道还是理,也即事物的法则、规律,总是离不开具体事物的。

章学诚在道器关系上提出“道不离器”的观点。他说:“《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156]与儒者把《六经》视为载道之书不同,他认为“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古人学习六艺,“盖学者所习,不出官司典守、国家政教;而其为用,亦不出于人伦日用之常,是以但见其为不得不然之事耳,未尝别见所载之道也”[157]。《六经》包括“官习典守、国家政教”等政治,以及“人伦日用”等道德,都是一些不得不然的事,离开天下具体的事物而谈《六经》,是不会把握其中所蕴涵的大道的。他从“道不离器”的观点出发得出“盈天地间惟万物”的结论。

章学诚作为史家,其历史观不乏新义。他首先肯定历史是人的历史,说:“天地之前,则吾不得而知也。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后起者也。”[158]他反对“离事而言理”,所以认为历史也应是具体的历史。天地之前,谈不上人类历史,也无从谈道,有了人以后,才有人类的历史。另外,人类历史产生后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其顺序是从天地生人而有道,中经三人居室而道形,部别班分而道著,最后是仁义忠孝之名和刑政礼乐之制的产生。在他看来,人类历史由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不是主观人为的,而是客观的某种“势”的必然结果。他说:“人生有道,人自不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于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卑之别形矣。至于什伍千百,部别班分,亦必各长其什伍,而积至于千百,则人众而赖于干济,必推才之杰者理其繁,势纷而须于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作君作师,画野分州,井田、封建、学校之意著矣。”[159]他概述历史的发展进程。人生而群居,群居必然有分,为了分配上的平等,就要制定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出现互相争斗,就必须推选年长者来判明是非,由此长幼尊卑之别逐渐形成。由于分群众多,必选择杰出者理其事务,推选道德高尚者为表率,作君作师出现。井田、封建、学校等制度也随之完备。这一切发展与变迁不是主观的人为,都是“不得不然之势”的结果。在这里,他看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即便是圣人也如此。

三、焦循的哲学思想

与章学诚类似,焦循的哲学思想也以《易》为基础。他说:“余学《易》所悟得者有三:一曰旁通,二曰相错,三曰时行。”[160]。他所谓“旁通”是指事物可以相互沟通。“相错”是指相辅相成的两种事物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时行”也即变通。这表明事物之间不仅相互联系,而且在对立统一中不断发展。他据此还提出交易循环的观点。所谓“交”是指“交相爱”、“交由于信孚”,有交易上要守信之义。“易”指“既交之后,易而变通”。交易后“上下应之,则不能一阴一阳,两两相孚,必易而成一阴一阳也”,表现为数量对比的意思。他认为交与易的关系是“交而不易,则盈不可久,易而不交,则消不可久也”。交易中的守信和数量等价是交换所必需的。这是他的变通观点在经济领域中的运用。

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焦循依据变通思想探讨了道德起源。他说:“以己之心通乎人之心,则仁也。知其不宜,变而之乎宜,则义也。仁义由于能变通。人能变通,故性善;物不能变通,故性不善。”[161]变通是根据客观环境,自觉地调整行为模式,以求得适合自身的利益。仁、义等道德原则是人们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而作出的选择,既不是上天赐予的,也非圣人发明。焦循还进一步论述了物质利益与道德准则的关系:“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君子喻于义也。若民,则无恒产,固无恒心,小人喻于利也。唯小人喻于利,则治小人者,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此教必本于富,驱而之善。必先使仰足事父母,俯足畜妻子,儒者知义利之辨而舍利不言,可以守己,而不可以治天下。天下不能皆为君子,则舍利不可以治天下之小人。小人利而后可义。君子以利天下为义。是故利在己,虽义亦利也;利在天下,即利即义也。孔子言此,正欲君子之治小人者,知小人喻于利。”[162]虽说焦循在这里从区分君子和小人来谈物质利益和道德准则,并认为君子守己以义,而治民以利,小人则只知有利,有利可言义,但他重点在说明道德准则依赖于物质利益。“教必本于富”、“无恒产,固无恒心”都说明物质利益的重要性,这是对离开物质利益空谈道德的一种否定。

焦循根据变通思想在政治上提出“反经为权”的学说。经是长久之法,不易之则,如伦理纲常等。权是指具体的制度措置,它们可以依据形势的需要改变。他提出:“法不能无弊,有权则法无弊。权也者,变而通之之谓也。法无良,当其时则良。当极寒而济之以春,当极暑则和之以秋,此天道之权也。故为政者,以宽济猛,以猛济宽。”又“《易》之道,在于趋时,趋时则可与权矣!若立法者必豫求一无弊者而执之,以为不偏不过,而不知其为子莫之执中”。他强调“中即在两端。执而用之于民,舜之权也”[163]。权,在天道,称之为流行,在治道谓趋时,法在这里指具体的政治制度、法规等。统治者要趋时,“不偏不过”执中,改革不合时宜的旧体制,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焦循的哲学思想贯穿着变,他似乎也预感到社会危机来临,想通过变通来达到社会改良。

四、阮元的哲学思想

阮元的自然观表现为由虚返实。他解释太极时说:“天地所共之极,舍北极别无所谓极也”,北辰即北极,“天地本于太极,孔子之言,节节明显。而后儒舍其实以求其虚,何也!实者何?天地之实象也。”[164]他与周敦颐、朱熹舍太一、北辰之“实”而求其为天地根基之“虚”不同,而是务求太极之“实象”,认为北辰就是太极,离开天地的实象无所谓太极。阮元的意思是说,圣人画八卦,言太极,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根据地理的实象,他是把理学的虚理实象化。阮元对道器范畴的解释也说明了这一点。他说:“形上谓道,形下谓器。商周三代之道存于今者,有九经焉。若器,则罕有存者。所存者,铜器钟鼎之属耳!”[165]在这里,道是经书中的礼交,器则是具体的钟鼎等实物。传统的看法把道器作为哲学的范畴来加以考察,强调它们之间抽象与具体的关系。阮元则从经验科学角度把它们具体化,尤其把器实体化,反映他治学注重经验的特点。理学往往把格物解释为“穷理”,阮元与此不同,把格物理解为“事”。他认为,《大学集注》“格亦训至,物亦训事”。只说“穷至事物之理”,“至”外增“穷”字,“事”外增“理”字,一转折变成“穷理”,这显然与实际不同。按照他的理解:“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此二句虽从身心意知而来,实为天下国家之事。天下国家以立政行事为主。”[166]就《大学》的主旨来看,以治国平天下大事为主,强调的是亲身实践。阮元的解释更符合《大学》原意。

阮元哲学独特之处是建立了“相人偶”的仁学观。他是从训诂出发来解释仁的,说:“仁字之训为人也,乃周秦以来相传未失之故训,东汉之末,犹人人皆知,并无异说。康成氏所举相人偶之言,亦是秦汉以来民间恒言,人人在口,是以举以为训”。这里把仁与人、人偶联系起来,以人偶来说明人。那么什么是人偶?“所谓人偶,犹言尔我亲爱之辞,独则无偶,偶则相亲,故其字从人二。”在推本古训、解释人偶的基础上,阮元给仁下了新定义,他说:“春秋时,孔子所谓仁也者,以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人偶,而尽其敬礼忠恕等事之谓也。”[167]这样,他把仁理解为人际关系的范畴,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而且建立在相敬相爱的基础上,赋予仁以博爱之义。阮元的仁学不限于对仁的训诂,而论述求仁的途径。他说:“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本此他反对闭门修持,虚悟远求,并断言:“若一人闭户斋居,瞑目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绝不得指为圣门所说之仁矣。”[168]在求仁过程中,他主张身体力行,积极经世,说明他的仁学观是一种经世致用的学说。这是对孔子仁学的发展。

注释

[1] 黄宗羲:《孟子师说》卷二。

[2] 黄宗羲:《明儒学案》卷四十四,《诸儒学案上》二。

[3] 黄宗羲:《梨洲文集》,《答忍庵宗兄书》。

[4] 黄宗羲:《宋元学案》十二,《濂溪学案下》。

[5]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图书四》。

[6] 黄宗羲:《梨洲文集》,《先师蕺山先生文集序》。

[7] 黄宗羲:《梨洲文集》,《再答忍庵宗兄书》。

[8] 黄宗羲:《孟子师说》卷四。

[9] 黄宗羲:《破邪论》,《上帝》。

[10] 全祖望:《鲒崎亭集外编》卷十六,《甬上证人书院记》。

[11] 全祖望:《鲒琦亭集外编》卷十二,《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12] 黄宗羲:《明儒学案》凡例。

[13] 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

[14] 黄宗羲:《梨洲文集》,《张母李夫人六十寿序》。

[15] 黄宗羲:《梨洲文集》,《答万充宗论格物书》。

[16] 黄宗羲:《梨洲文集》,《留别海昌同学序》。

[17] 黄宗羲:《梨洲文集》,《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

[18] 黄宗羲:《梨洲文集》,《姜定庵先生小传》。

[19] 黄宗羲:《明儒学案》卷十,《姚江学案》中。

[20] 黄宗羲:《孟子师说》卷六。

[21] 黄宗羲:《梨洲文集》,《国勋倪君功墓志铭》。

[2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田制三》。

[23]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二》。

[24]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三》。

[2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26]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

[2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臣》。

[2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

[29]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30]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游魂为变》。

[31] 同上。

[32]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惠迪吉从逆凶》。

[33]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形而下者谓之器》。

[34] 顾炎武:《日知录》卷七,《朝闻道夕死可矣》。

[35]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三》。

[36]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五,《华阴文氏宗祠记》。

[37]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九》。

[38]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清议》。

[39]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廉耻》。

[40]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一,《郡县论》。

[41] 顾炎武:《日知录》卷八,《法制》。

[42] 顾炎武:《日知录》卷六,《爱百姓故刑罚中》。

[43]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二君德》。

[44] 顾炎武:《日知录》卷七,《管仲不死子纠》。

[45]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鸟焚其巢》。

[46]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包无鱼》。

[47]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一九,《日知录》。

[48]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

[49]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50]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参两》。

[51]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52] 同上。

[53]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告子上》。

[54]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四,《未济》。

[55]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56]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57]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58]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59] 王夫之:《正蒙注》卷二,《神化》。

[60] 王夫之:《正蒙注》卷三,《诚明》。

[61]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五,《泰伯》。

[62]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告子》。

[63]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九,《离娄》。

[64]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65]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告子》。

[66]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67]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68]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七,《子张》。

[69]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二,《中庸》。

[70] 王夫之:《正蒙注》卷六,《三十》。

[71]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72]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73] 同上。

[74]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二,《大有》。

[75]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76] 王夫之:《正蒙注》卷七,《大易》。

[77] 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78]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79]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80]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81] 王夫之:《老子衍》,《二章》。

[82]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83]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84]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六,《系辞下传》。

[85] 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86]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87] 王夫之:《周易内传》卷三下,《益》。

[88]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89] 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90]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二,《无妄》。

[91]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七,《说卦传》。

[92]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六,《系辞下传》。

[93] 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五,《召诘无逸》。

[94] 同上。

[95] 王夫之:《续左氏春秋传博议》卷下,《士伯论日食》。

[96] 王夫之:《正蒙注》卷五,《至当》。

[97] 王夫之:《四书训义》卷八,《里仁》。

[98]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七,《季氏》。

[99] 王夫之:《正蒙注》卷一,《太和》。

[100] 王夫之:《尚书引义》卷六,《毕命》。

[101] 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中二》。

[102]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一,《大学》。

[103] 王夫之:《礼记章句》卷三十一,《中庸》。

[104]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二,《中庸》。

[105] 同上。

[106] 王夫之:《正蒙注》卷五,《至当》。

[107] 王夫之:《正蒙注》卷二,《神化》。

[108] 王夫之:《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中二》。

[109] 王夫之:《思问录》,《内篇》。

[110] 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

[111] 王夫之:《诗广传》卷五,《周颂》。

[112]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唐高祖》。

[113]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唐高祖》。

[114] 同上。

[115] 王夫之:《黄书》,《宰制》。

[116]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九,《离娄上》。

[117] 王夫之:《诗广传》卷三,《小雅》。

[118] 王夫之:《宋论》卷十五,《恭宗、端宗、禅兴帝》。

[119]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三,《武帝》。

[120] 王夫之:《宋论》卷四,《仁宗》。

[121]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秦始皇》。

[122]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文帝》。

[123]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秦始皇》。

[124] 同上。

[125]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文帝》。

[126] 颜元:《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齐家》。

[127] 颜元:《四书正误》卷六,《尽心》。

[128] 颜元:《存性编》卷二,《性图》。

[129] 颜元:《存学编》卷二,《性理评》。

[130] 李塨:《论语传注问》。

[131] 颜元:《四书正误》卷一,《大学》。

[132] 颜元:《存学编》卷一,《学辨一》。

[133] 颜元:《四书正误》卷一,《大学》。

[134] 颜元:《存学编》卷一,《学辨二》。

[135] 颜元:《存学编》卷二,《性理评》。

[136] 李塨:《大学辨业》卷二。

[137] 李塨:《论学》卷二。

[138] 颜元:《存治编》,《王道》。

[139] 颜元:《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鼓琴》。

[140]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天道》。

[14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中,《性》。

[142]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43] 同上。

[144] 同上。

[14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天道》。

[14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47] 同上。

[148]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49] 同上。

[150] 同上。

[15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52] 戴震:《原善》。

[15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理》。

[154]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

[155]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

[156]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中》。

[157] 同上。

[158]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

[159]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二,《原道上》。

[160] 焦循:《雕菰楼集》卷十六,《易图略自序》

[161] 焦循:《孟子正义》卷二十二,《性犹杞柳章》。

[162] 焦循:《雕菰楼集》卷九,《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解》。

[163] 焦循:《雕菰楼集》卷十,《说权》一。

[164] 阮元:《揅经室一集》卷二,《太极乾坤说》。

[165] 阮元:《揅经室三集》卷三,《商周铜器说》。

[166] 阮元:《揅经室一集》卷二,《大学格物说》。

[167] 阮元:《揅经室集》卷八,《论语论仁论》。

[168]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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